沙发的行业执行标准     DATE: 2026-08-31 02:49:39

沙发是业执家具产品中的大宗消费品,量大面广。本标准是行标对QB/T1952.1-1999标准的修订,与原标准相比主要变动如下:

1、产品分类:本标准对产品分类主要按座面弹性材料、业执包覆面料和使用功能进行分类。行标

2、业执主要尺寸要求:本标准对产品主要尺寸中的行标座前宽和座深保留外,对座前和背高的业执尺寸作了相应调整改动,并取消了扶手高的行标尺寸规定和外形尺寸偏差的要求。

3、业执用料要求:⑴.产品外表用材应与标识明示一致;⑵.产品内部用料应不带有树皮;⑶.木材含水率应不高于产品所在地区年平均木材平衡含水率,行标原规定为+1%。并在标准附录B(规范性附录)中增加了我国各地区木材平衡含水率值作为产品评定的业执依据。⑷.对纺织品面料、行标皮革和人造革等用料增加了干摩擦色牢度≥4级的业执规定。

4、行标力学性能要求:本标准的业执力学性能试验按统一座背耐久性的分级要求(原标准按沙发弹性类型规定耐久性要求),即耐久性应通过:A级6万次;B级4万次和C级2万次。并对背松动量、扶手松动量和压缩量作了相应的调整。

5、阻燃性要求:考虑到产品的发展趋势,减少对人身危害。

6、检验结果评定:产品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。检验结果评定为:优等品(品)、一等品(B级品)、合格品(C级品)和不合格品。